项目编号 2017-0212794-CQYT-0006077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安防仪器检验检定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内容: 一、升级改造实验室4套安防仪器检验检定系统,升级后CH4、H2S、CO、O2所有种类的气体检测仪(固定式和便携式)能够按照检定规程要求实现全自动检定;检定数值利用图像识别技术自动判识;原始记录、检定记录自动生成。 二、根据实验室布局及实验室安全考虑,加装两组监控用气体传感器,达到安全环保要求。 三、根据实验室布局重新布置原有两台密闭式通风橱;整合4套安防仪器检验检定系统与通风橱的通风排气管路;配备实验室办公监控设备。 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同时无偿提供软件支持、设备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培训等后期服务。
安防仪器检验检定系统升级改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且有能力完成设备供货、软件支持、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3.3 投标人资质证件齐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5 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安防仪器检验检定系统技术服务业绩; 3.6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供“告知函”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7时0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