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五十九批集中招标(河北公司廊坊燃气热电项目余热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设计单位:(未确定)
项目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本期工程计划(暂定)2018年3月开工建设,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9年4月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19年7月投产。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1. 廊坊热电有限公司 2017-QD-GJDT-0000-1-0002-1/1 余热设备 2 台 2×400MW级 (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每套机组包括1台余热,与燃气轮机、燃气轮发电机、蒸汽轮机和蒸汽轮发电机组成“一拖一”联合循环机组,每台燃机配套设置一套100%容量高、中、低压旁路。余热直接接受燃气轮机排气,中间不设旁路烟囱。(详细指标见招标文件) 5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