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S339至徐洼村至敖湾村公路大修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S339至徐洼村至敖湾村公路大修项目;
2.2 招标编号:HNMX-GC-1742 ;
2.3项目建设地点: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5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
内容
建设规模及标准
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
S339至徐洼村至敖湾村
4公里
四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齐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劳动合同;
3.7.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9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