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象州县温泉至林塘三级公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由象发改投资[2017]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州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HCLB2017-335
建设地点:象州县境内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标段(K0+000~K6+000),长6公里;2标段(K6+000~K12+517.922),长6.517922公里,路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为准,由于K4+380-K4+680段、K7+500-K8+200段为过村庄路段,该两段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三级公路路基宽为7.5米,路面宽为6.5米,受限的两个路段路基宽6.5米,路面宽5.5米,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公路-II级,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计划工期:1标段: 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限为12个月。
2标段: 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限为1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上限控制价:1标段:玖佰叁拾肆万玖仟陆佰肆拾贰元贰角伍分(¥9349642.25)
2标段:玖佰玖拾万零玖仟零捌拾贰元陆角肆分(¥9909082.64)
设计单位:桂林市汇通路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要求为公路路桥专业),年龄不超过55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拟投入的项目总工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要求为路桥类专业),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交安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证明材料:(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给予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