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东兴市城市带状公园(外滩公园至中越二桥段)项目(EPC)工程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规[2017]73号及东发改规[2017]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兴市外滩公园至中越二桥段,濒临北仑河畔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范围西起东兴市外滩公园东至中越二桥,长1762米,建设面积约94200平方米。其中拟规划建设廊架广场1050平方米、6米宽自行车道1300米、康体场地800平方米、入口广场1000平方米、停车场2077平方米、运动场地3784平方米、童趣乐园3500平方米、地刻广场380平方米、绿地和生态密林68533平方米、园路铺装7226平方米以及配套公共厕所、给排水、照明等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工程、景观绿化、小品装饰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3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
招标范围:(1)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2)施工图设计;(3)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含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无 。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