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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电视4A广告总代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福州广播电视台委托,对福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电视4A广告总代理第二次的下述内容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

 受福州广播电视台委托,对福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电视4A广告总代理第二次的下述内容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0624-171321597
2.招标内容一览表:
序号 内容 代理模式 招标主要内容 备注
1 福州广播电视台所属电视新闻综合频道、影视频道、生活频道、少儿频道广告总代理 独家代理 (1)2018年总代理广告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500万元人民币),无返还任何代理费;
(2)代理年限1年;
(3)实行“押金+月付款”(即代理合同签订的五个工作日,缴纳250万元作为代理合同押金,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的代理广告金额);
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投标人承诺的2018年总代理广告金额是指其中标并总承揽本项目各相关频道独家广告代理后,2018年应交给招标人全年各相关频道合计的广告费总额,具体每月支付按第四章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全部的广告代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仅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情况,一次性报出已包含全部广告代理内容的最高投标报价,本项目不按受任何可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企业经营范围至少应包含广告代理或广告经营或广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不包含其下属子公司或其上级总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至少有一个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其中2017年度是以1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承接的广告发布业绩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前文定义条件的业绩清单,汇总符合条件相应年度的合同累计金额,并附相对应的广告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及合同金额以合同中签订的日期和金额为准认定,业绩合同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7年 9 月 28 日起至2017年 10 月 13 日为止,每天8:00~17: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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