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哈尔滨市产业基金及新区产业基金托管人资质,招标人为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资金系自有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下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辖内连续经营期1年(含1年)以上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哈尔滨市的法人银行或分行。
数量:4家
★本次招标仅为托管人资质招标,产业基金具体托管银行及托管金额由各产业基金管理人在本次中标银行范围内自行协商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总行及分行,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总行及分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银行托管业务资格;
3.4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5 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6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7 截至2016年底总行托管资产总规模达5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私募股权基金托管规模达1500亿元人民币以上;
3.8 在哈尔滨范围内设有专业的托管部门及服务团队;
3.9具有总行唯一授权;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 至 2017年10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