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LTZB2017G-119
1、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五十七中学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第五十七中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七中学绿化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所包含清单全部内容
2.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47.6138万元
2.4计划工期:2017年11月5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5施工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4575号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工商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营业执照,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