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响水河红花机场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1]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本招标工程概况:
2.1标段名称:开发策划咨询;
2.2工程地点:南起卡子门大街,北至外秦淮河 ;
2.3项目概况:本工程南起卡子门大街,北至外秦淮河,河道总长4.15公里。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河道护砌及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响水河泵站、引换水工程、生活休闲配套设施、游船码头等;
2.4招标范围:针对响水河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开发策划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整体定位、市场定位、业态定位、经济分析等,做好运营顾问服务工作;对项目的设计方案提出指导性优化建议,与相关设计方持续沟通,便于未来项目实现整体高品质运营;
2.5合同估算价:25万元;
2.6 服务周期及成果要求:
(1)本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的项目策划方案;
(2)后期设计顾问服务及运营顾问工作至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企业规模: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要求:2012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开发策划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主持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开发策划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或业主证明原件)
注:上述“类似项目”,指2012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开展过项目(涵盖商业、居住、酒店、餐饮、文娱、河道、水上活动、旅游开发等其中一项及以上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的定位策划或市场研究或开发顾问等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7年9月28日至 2017年10月20日,每天9: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