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川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龙川县老城区主要干道设置果皮箱采购项目(重招1)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编号:LCZXCG2017031
二、 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老城区主要干道设置果皮箱采购项目(重招1)
三、 采购预算:26.10万元
四、 采购数量:1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龙川县老城区主要干道设置果皮箱采购项目(重招1)和相关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询价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 合格的报价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清洁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资料盖章并放入报价文件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凭报名资料报名购买。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7日起至 2017年9月29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