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第DSSG01~DSSG05标段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下称“本项目”)已列入业主“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年度计划,招标人(发包人)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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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主线起于富翅互通,跨越富翅门水道,在岑港镇涨次村南侧设置岑港互通,路线向北延伸,在马目山入海后转向东北,依次跨越长白西航道、舟山中部港域西航道和岱山南航道,在岱山双合登陆。海中设置长白互通,连接长白岛。路线终点设置双合互通,近期与本项目鱼山支线、规划的岱山环岛公路连接,远期与上海至大洋山规划通道衔接。全线设置隧道两座,互通立交五处(烟墩互通、长白互通、双合互通),其中长白互通为海上互通;双合互通为临时互通。主线起点桩号K0+000,在入海处设置短链(K11+309.031=K12+000,短链长690.969m),终点桩号K28+660,主线全长27.969km,跨海桥梁长度17.355km。
本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共分第DSSG01标段、第DSSG02标段、第DSSG03标段、第DSSG04标段、第DSSG05标段等5个标段。
第DSSG01标段:桩号:K2+310~K13+000(K11+309.031=K12+000,短链长690.969m),里程长度9.999km。主要包括下列工程项目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1)陆地区段路基、桥梁、隧道、互通等;(2)双合互通40片T梁预制;(3)蟹浜湾大桥、南通航孔南引桥62.5m跨径节段梁下部结构;(4)桩号范围内南通航孔桥桩基(含钢护筒)、承台、墩身、索塔(含钢锚梁)、钢箱梁(不含合拢段)、斜拉索及附属工程(包含:支座、索塔检修通道、箱梁梁内外检修车、防雷设施、防撞钢套箱、钢箱梁除湿系统、阻尼装置、伸缩缝、航空障碍灯以及预留预埋件));(5)临时航标;(6)钢护栏及风障等。
第DSSG02标段:桩号:K13+000~K18+345,里程长度5.345km。主要包括下列工程项目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1)桩号范围内南通航孔桥桩基(含钢护筒)、承台、墩身、索塔(含钢锚梁)、钢箱梁(含合拢段及中跨梁外检查车)、斜拉索及附属工程(包含:支座、索塔检修通道、箱梁梁内外检修车、防雷设施、防撞钢套箱、钢箱梁除湿系统、阻尼装置、伸缩缝、航空障碍灯以及预留预埋件);(2)南、主通航孔间非通航孔桥(含长白互通主线拼宽桥)钢管桩基础、承台;(3)长白互通A-F匝道桥梁、路基(不含F匝道等宽段(50m跨)主梁预制、运输、安装)(4)临时航标;(5)钢护栏及风障等。
第DSSG03标段:桩号:K18+345~K19+975,即主通航孔桥,桥梁长度1630m,主要包括下列工程项目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1)主通航孔桥桩基(含钢护筒)、承台、墩身、索塔(含钢锚梁)、钢箱梁、斜拉索及附属工程(包含:支座、索塔检修通道、箱梁梁内外检修车、防雷设施、防撞钢套箱、钢箱梁除湿系统、阻尼装置、伸缩缝、航空障碍灯以及预留预埋件);(2)临时航标;(3)钢护栏及风障等。
第DSSG04标段:桩号:K19+975~K28+660,里程长度8.685km。主要包括下列工程项目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1)桩号范围内70m跨径非通航孔桥及62.5m跨径桥梁下部结构;(2)北通航孔桥主体结构及附属工程(支座、伸缩缝、钢箱梁除湿系统、防撞钢套箱以及预留预埋);(3)岱山侧陆地段路基、桥梁(30mT梁由第DSSG01标段马目预制厂预制,本标段负责运输及安装);(4)全线24跨62.5m跨径节段梁(近定海侧9跨、岱山侧9跨,蟹浜湾大桥6跨)预制、运输、安装;(5)长白互通F匝道等宽段(50m跨径)节段梁预制、运输、安装(6)全线节段梁的支座、伸缩缝、护栏砼基座;(7)临时航标;(8)钢护栏及风障等。
第DSSG05标段:桩号:K13+375~K18+345、K19+975~K26+555、K27+065~K27+835,里程长度共12.320km。主要包括下列工程项目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1)全线70m跨径整孔预制梁的预制、运输、安装;(2)全线70m跨径桥梁墩身预制、运输、安装;(3)全线70m跨径桥梁支座、伸缩缝、护栏砼基座;(4)钢护栏及风障等。
计划工期:45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本次投保的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2.2 项目地点:舟山市
2.3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为在保险标的所在地(舟山)设有所属保险机构的省级分公司;
(3)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金高于60亿元(含60亿元)人民币;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7月1日后)担任过浙江省内的单独桥梁、高速公路工程保险的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人,投标人下属分支机构的业绩视为投标人的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并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需要的证明和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及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4: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