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受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JLHPZB-CC-ZCFW-20170920
(2)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购买项目
(3)采购预算总金额:694755.6元
(4)采购内容:物业购买社会化服务
(5)服务周期:1年(可续约4年)
(6)服务地点: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7)质量控制目标: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服务质量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从2017年9月26至2017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法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提供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9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