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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路大修附属绿化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洛阳市园林局委托,就武汉路大修附属绿化工程2017年08月18日进行公开招标,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

受洛阳市园林局委托,就武汉路大修附属绿化工程2017年08月18日进行公开招标,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武汉路大修附属绿化工程,洛政采代[2017]163-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7]163-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048934.1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简要说明:
4.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2 工 期: 2017年11月15日前完工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4 招标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5.2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投标承诺的高级园林专业职称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全程参与现场施工,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5.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开标时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所提供的职称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聘用人员,须携带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5.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6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2014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5日)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
(以上内容涉及到的证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供评标专家审查,否则将不被接受)。
六、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30日18: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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