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公园构筑物维修及维护及景观提升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实力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 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工程师资格(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及建设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园构筑物维修及维护及景观提升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925-48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7-10205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需在古城公园内管线更换工程等,建设规模:面积约38800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952000.00元(国库资金:952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6%。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3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0-30 09: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