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工作服(冬装)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30
招标编号:C530000000011700115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资金来源: 其它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工作服(冬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5300000000117001157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二. 项目概况
2.1招标采购范围: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工作服(冬装)采购。(所有项目内容为一个整体,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投标人应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编制文件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2采购需求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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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套数 |
服装数量、规格、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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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衣(男装) |
149套 |
具体服装的数量、技术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与技术及服务要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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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衣(女装) |
146套 |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4交货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并协助招标人现场验货及提供相应现场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换算汇率值以企业最近一次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变更登记时的汇率为准,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注册资本均未发生过变化办理过变更登记的,以企业注册成立时的汇率为准),投标人须为具备相应生产供货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专业服装生产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包含有:服装生产)。
3.3投标人在近3年(2014年至今)内须至少具有3项类似服装产品(工作服)的供货业绩,且单项业绩一次性供货的产品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用户证明材料书等,证明材料中须能明确看出单位名称、项目时间及金额,否则不算做有效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中标后,标的物(即服装)必须由本单位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制作,不得转包其他无关企业代为生产。
3.7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9月30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工作(上班)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