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名称: 钻井液用随钻堵漏剂(微晶纤维)、改性沥青、褐煤树脂、油气层保护剂、包被剂(环保型)采购
招标范围及数量: 钻井液用随钻堵漏剂(微晶纤维)、改性沥青、褐煤树脂、油气层保护剂、包被剂(环保型)。
预计采购数量6900吨,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标(包)段划分: 8个标包。
实施或交货地点: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工期或供货周期: 根据用户需求分批次交货,每批次订单下达后5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附件2中的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记录:
1.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违法违规情形;
2.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12个月内无效异议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累计超过两次;
3.投标人在中国石油集团和川庆公司年度考评结果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的。
.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则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的投标标的物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集团油田化学剂质量认可证书,且其认可产品的范围涵盖投标标的物。
.交货地为南疆区域的投标标的物须具有塔里木油田公司供应商准入信息卡,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标的物属一级物资的,投标人须是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对应产品一级供应商。(包2、包3和包4)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 9 月 29 日至2017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