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白音华四号露天矿二期工程(井工矿)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白音华四号露天矿二期工程(井工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受内蒙古海州露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内蒙古白音华四号露天矿二期工程(井工矿)项目—喷雾降尘装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白音华四号露天矿二期工程(井工矿)项目—喷雾降尘装置采购及安装。
2.建设单位:内蒙古海州露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4.招标范围:喷雾降尘装置采购及安装,详细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见招标文件。
5.交货地点:安装现场;
6.供货期:45日历天(含安装);
7.质量标准:合格。
注: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范围包括招标采购主要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设备制造要求《煤安标志准用证》、《防爆合格证》等齐全(按国家要求);
3.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并已证明安全可靠。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