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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供电局2017局大院北区办公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工程(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为便于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为便于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柳州供电局2017局大院北区办公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工程(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0002200000017787
采购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项目概述:柳州供电局2017局大院北区办公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工程
发包范围:柳州供电局局大院北区办公区域出入口及周边环境需要新增54个摄像头;敷设3000米光缆;敷设网线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6)报价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8)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采购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价期间,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12. 报价时,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时间要求: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时间内。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17时30分00秒至2017年10月11日17时30分00秒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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