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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城轨分公司盾构机10KV高压电缆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竞争性谈判条件1.1为构建优质资源渠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物资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实现共赢,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

 1.竞争性谈判条件

1.1为构建优质资源渠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物资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实现共赢,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对项目盾构机10KV高压专用电缆框架协议采购合作方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竞争性谈判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5)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2.竞争性谈判内容及区域划分
2.1公司介绍: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标杆企业,持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一级资质,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水工隧洞、钢结构工程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资质;钢结构设计甲级资质,环保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铁道行业甲(Ⅱ)级、建筑和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甲级测绘资质。同时,公司还拥有国外工程承包资质和对外经营权。除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外,公司业务范围还包括建筑勘察设计、新型材料制造、铁路运营服务、大型施工机械租赁、设备及材料出口、房地产开发、国家基础建设投资、交通园林、国际旅游等多个领域。
中铁四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是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唯一以地铁施工为主业的专业化分公司,在地铁、轻轨等地下土建施工方面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雄厚的技术力量、专业的施工队伍及配套的机械设备,尤其具备在场地狭小、地下管线密布、施工干扰大的城市繁华地段施工的丰富经验。
公司先后参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武汉、天津、南京、西安、苏州等一线城市以及郑州、合肥、福州、昆明、南昌等二线城市的50余条地铁线路的建设,在全国地铁行业建设领域中展现出辉煌的业绩和卓著的信誉。参建的深圳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奖”,上海地铁7号线工程、苏州有轨电车工程荣获“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昆明地铁3号线西标段工地、昆明地铁3号线太平村工地、昆明地铁呈贡支线被中国建筑协会评为“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深圳地铁5号线民治站—五和站盾构区间工程获深圳市“优质工程奖”,苏州地铁2号线项目部被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评为“贯彻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示范工地”,南京地铁、苏州有轨电车、苏州地铁2号线、昆明地铁3号线太平村、昆明地铁3号线西标段等十余个项目部分别被评为省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2.2竞争性谈判物资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2.3合作期限:暂定2年,视合作情况再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生产企业或其母公司。
3.2 盾构机电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含1亿元)且为上市公司,不为上市企业的情况下注册资金不少于3亿元(含3亿元),具备乙丙橡胶绝缘城市轨道交通用直流电力电缆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电线电缆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强制CCC认证。
3.3 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具有2015-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投标人均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14-2016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缆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3.5 投标人须具有2014-2016年(每年至少一份)新签的国家重点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盾构机高压或其他大型设备高压电缆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与发票复印件要提供齐全并一一对应)。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及中铁四局集团限制交易名单内。
3.7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9 月 28 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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