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清澜电厂至文昌县调光缆施工招标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海南电网计[2016]192号《关于下达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昌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文昌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文昌市清澜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清澜电厂至文昌县调的24芯管道光缆,长度5.48kM,沿光缆路径安置警示桩。对应新增2套ODF、尾纤等材料
2.3计划工期:2017年11月01日-2017年11月20日
2.4招标范围: 清澜电厂至文昌县调光缆改造工程的施工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设1个中标人。(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相
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通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营业执照须在县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经营范围包含电力工程施工、维护及检修等相关业务。
3 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南方电网公司或海南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5 通信光缆工程施工标段应具备资质: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15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