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与电视媒体合作开办电视科普栏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A163FC14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与电视媒体合作开办电视科普栏目”采购
三、采购预算:9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
1.包组内容:“与电视媒体合作开办电视科普栏目”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 采购预算:90万元人民币;
3. 服务时间要求:在2018年内提供专门栏目,制作播出科普专题节目,时长30分钟/期,第一季度12期,第二季度13期,第三季度13期,第四季度12期,共计50期,在主要频道重要时段播出,每周首播1期,重播2次;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项目报价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