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康县2017年中节河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由陇水保发【2017】73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交易编号:LJSL2017-131
3、项目概况
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3.33k㎡,其中:营造水保林345.3h㎡,经果林71.7h㎡,封禁治理916h㎡(封禁碑5座,刺丝围栏4km,界桩800根)。配套生产道路1.683km,护岸工程1.04km,护坡71m,沟床固定工程8座,生活垃圾集中点20处,景观工程等项目。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劳折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5.1.1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级或以上职称。
5.2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5.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3报名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08:30至2017年10月10日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