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招标人)的委托,对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东塘支行、芙蓉广场支行装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ZYCG2017-095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的名称: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东塘支行、芙蓉广场支行装修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HNZYCG2017-095
3、项目招标控制价: 566.93万元
东塘支行 芙蓉广场支行
255.75万元 311.18万元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控制价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控制价
一 东塘支行装修工程 124.96万元 八 芙蓉广场支行装修工程 180.55万元
二 东塘支行弱电工程 10.3万元 九 芙蓉广场支行弱电工程 11.3万元
三 东塘支行消防工程 13万元 十 芙蓉广场支行消防工程 11.48万元
四 东塘支行暖通工程 27.4万元 十一 芙蓉广场支行暖通工程 24.16万元
五 东塘支行安防工程 42.5万元 十二 芙蓉广场支行安防工程 45.6万元
六 东塘支行家具部分 26.4万元 十三 芙蓉广场支行家具部分 28.3万元
七 东塘支行招牌、VI部分 11.19万元 十四 芙蓉广场支行招牌、VI部分 9.79万元
说明:
1、 一、二、三、八、九、十标段适用《评标办法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表一》;四、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标段适用《评标办法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表二》;
★2、投标人同时参与一标段和八标段投标的,只能投二中一;
★3、投标人参与多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分标段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一标段和八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和九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其余标段:无;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30 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