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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2017-2020年度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CLPSP17GZ07ZC43)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白云区太和镇2017-2020年度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

 受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白云区太和镇2017-2020年度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1-201709-45223-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白云区太和镇2017-2020年度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3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采购品目编号 采购内容
C1902(社会服务)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2017-2020年度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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