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州市教育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抚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FZDD-CH-2017-19
二、招标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合作期限 学生在校通讯套餐最高限价 备注
抚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1项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年 240元/学生/年 具体要求详见
备注:(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学生自愿办理通讯套餐,学生在校通讯套餐每学生每年1200分钟。超出套餐部分按中标学年收费÷1200分钟收取。
(3)采购人不负责投资费用,中标人负责投资费用。设备投资以招标文件中的投资标准为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职员工及家长(学生)可免费使用智慧教育云平台(不包含通讯套餐服务)。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报名资料1-7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开标时必须提供1-3条原件,4-7条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作为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四、购买期限为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