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阿水农发[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由阿左发改发[2017]484号批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一标段:新建12㎡井房15座,配套滴管设备过滤器和施肥灌15套,末端配自吸排水泵15台,大理石标识牌1个,铺设Φ160mm0.63mPaPCV-U干管9656m,Φ160mm0.63mPaPCV-U分干管35771m,Φ75mm0.6mPaPE软管33001m,Φ16mmPE滴灌带3667006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新建12㎡井房7座,配套滴管设备过滤器和施肥灌7套,末端配自吸排水泵7台,铺设Φ160mm0.63mPaPCV-U干管3581m,Φ160mm0.63mPaPCV-U分干管16169m,Φ75mm0.6mPaPE软管17883m,Φ16mmPE滴灌带1989850m,配套水量检测系统7套,其中CPRS通讯模块7块,传输卡7张,电源转换器7个,防雷模块7套,超声波流量计7套,遥测终端机2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阿拉善左旗温都尔勒图镇、巴彦诺日公苏木。
4、施工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共75日历天;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为冬休期)。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
6、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7、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最高限价:4637763.00元;
第二标段最高限价:2120989.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其中,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取得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系统签到后参与开标会。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 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时间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 年)。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原件(对于成立时间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按实际年限提供)。
6、业绩要求:近四年(2014.8-2017.8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滴管工程)项目业绩至少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