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园区二期土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龙胜-施工-10)已由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园区二期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龙发改管字[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胜县龙脊大道扶贫移民搬迁创业园(龙胜镇城关村勒东)
建设规模:土地平整面积8265平方米;挖运基坑土方47709.52立方米,挖基坑石方12177.38立方米,石方外运12177.38立方米;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结构类型:挖土、石方、排土及填方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本工程定额工期225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文),[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上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报名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