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东方市丰收路市政工程由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政投[2017]169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海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0.0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方市丰收路市政工程一标段(KO+000~K1+000); 东方市丰收路市政工程二标段(K1+000~K1+807.769);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市八所镇丰收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东方市丰收路起点坐标为(X=117427.552,Y=21135.848),终点与二环北路相接,长度约1807米,路幅宽度为24米,属于城市次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
注:本项目分 东方市丰收路市政工程一标段(KO+000~K1+000) ; 东方市丰收路市政工程二标段(K1+000~K1+807.769) ; 共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4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一标段:道路、给排水、照明、交通、电力、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二标段:道路、桥梁、给排水、照明、交通、电力、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东方市丰收路市政工程一标段(KO+000~K1+000):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东方市丰收路市政工程二标段(K1+000~K1+807.769):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30 08:30:00 至2017-10-13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