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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及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项目场地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及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项目场地垃圾处理服务

  受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及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项目场地垃圾处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709-03801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及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项目场地垃圾处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86,9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查询结果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放置复印件)。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上各项要求;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采购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9日 至 2017年10月1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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