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室外绿化养护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采购编号:JXX-CG-TP-2017-020
2017 -2019两年度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室外绿化养护服务,养护范围为:东至印潭路人行道内路牙,南至龙川大道人行道内路牙(档案馆南侧为围墙内),西至会山路人行道围墙内,北至印潭路人行道内路牙(会议中心南侧为围墙内),武装部院内部分(食堂四周及宿舍四周)。养护内容为绿化苗木的修剪、施肥、浇水、排灌、除草、清杂、病虫害防治等。
2、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三、合格的供应商: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含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 15时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