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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首开段工程涉及地铁周边绿化景观恢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首开段工程涉及地铁周边绿化景观恢复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涉及面积约3.1万平米,涉及5个地铁站,8个地铁站口,另包含中华大街部分路段的中央分隔带、机非分隔带的绿化恢复。分别为东里站、二中站B口、二中站D口、槐安桥站、西三教站、中山广场站。
本工程仅有中山路中分带、东里站、二中站B口、二中站D口包含景观、绿化,其余站口仅有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中华大街地铁站点周边。
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首开段工程涉及地铁周边绿化景观恢复工程施工及管护阶段全过程监理。工程投资约为455.459556万元。
5、计划工期
45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和石家庄市园林局双方确定后通知承包人(管护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6、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管护期结束。
7、质量标准
合格。
8.1.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8.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8.2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8.3 其他要求
8.3.1投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人如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3.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8.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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