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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总部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编号:JITC-1705A

 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总部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编号:JITC-1705AX1926 )。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项目管理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试用期3个月,首次考核满意率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为重新,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3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投标人为2个,则变更为竞争性磋商;若投标人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且有连续五年经营业绩。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 ISO14000、ISO18000系列认证。
3)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须有金融行业总部大楼管理服务业绩。
4) 投标人具备优秀的管理团队和组织管理制度、服务考评标准以及员工培训制度和措施;在清洁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和资金组织等方面有能力满足本次采购范围的服务工作。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报告无虚假记录。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不当履约或违约而招致法律诉讼等不良记录。
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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