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段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028/16-SB-1101 |
空调末端机组 |
主体工程:19台空调机组;厂前区工程:313台(280台风机盘、13台新风机组、空调箱20台)台 |
1000 |
2. |
CHDTDZ028/16-SB-1102 |
热泵型冷水机组 |
3台 |
1000 |
3. |
CHDTDZ028/16-SB-1103 |
6kV共箱母线 |
135三相米 |
1000 |
4. |
CHDTDZ028/16-SB-1104 |
汽轮机润滑油净化装置 |
2套 |
500 |
5. |
CHDTDZ028/16-SB-1105 |
消防水泵与消防气压稳压装置 |
3台套 |
500 |
6. |
CHDTDZ028/16-SB-1106 |
特殊消防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 |
特殊消防灭火系统(不包括其它移动式灭火器)和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的设备、材料及其有关的电气控制等附属部分,并负责其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及办理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
1000 |
7. |
CHDTDZ028/16-SB-1107 |
烟囱钢内筒(复合钛钢板) |
145t |
1000 |
8. |
CHDTDZ028/16-SB-1108 |
空压机 |
7台 |
1000 |
9. |
CHDTDZ028/16-SB-1109 |
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及压缩空气储气罐 |
干燥净化装置7台,储气罐11台 |
1000 |
10. |
CHDTDZ028/16-SB-1110 |
飞灰含碳量在线检测装置 |
3套 |
500 |
11. |
CHDTDZ028/16-SB-1111 |
煤水处理设备 |
2台 |
1000 |
12. |
CHDTDZ028/16-SB-1112 |
机力通风冷却塔 |
3台 |
500 |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
2、规划规模:本工程拟建设1×13MW抽背机组+1×25MW抽背机组+3×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同步配套建设专用煤码头和供热管网工程。
3、建设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港区。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2015年8月1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华电如皋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823号)核准了本项目。
5、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6、工程计划进度:工程计划2017年9月开工,2018年底机组双投。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资质条件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合同影印件(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2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8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专项资质有该项要求的标段除外)。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专项资质条件有投运业绩要求的),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专项资质条件
序号 |
标段设备名称 |
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
1. |
空调末端机组 |
1)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且设备种类、容量范围等符合规范书要求,并提供国家级或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3)在开标之日起3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与本标段设备同类或类似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满一年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可以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提供设备生产商具有的以上证明文件。 |
2. |
热泵型冷水机组 |
1)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且设备种类、容量范围等符合规范书要求,并提供国家级或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3)在开标之日起3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设备且安全可靠运行满一年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可以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提供设备生产商具有的以上证明文件。 |
3. |
6kV共箱母线 |
1)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在开标之日起3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4. |
汽轮机润滑油净化装置 |
1)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在开标之日起3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5个同类型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可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提供设备生产商具有的以上证明文件。 |
5. |
消防水泵与消防气压稳压装置 |
1)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系统中的消防设备必须取得CCCF证书,并且所有的产品及系统设计(包括电动消防泵、柴油机消防泵及气压稳压设备等)均应取得消防部门认可。 2)在开标之日起5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同类型设备并可靠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6. |
特殊消防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 |
1)投标人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消防工程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在国内有2个类似火力发电机组特殊消防系统工程总承包的安全运行业绩或2个300MW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特殊消防系统工程总承包的安全运行业绩。 |
7. |
烟囱钢内筒(复合钛钢板) |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业绩要求:在开标之日起5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120米及以上高度烟囱内筒钛钢复合板供货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8. |
空压机 |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在开标之日起5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单台空压机出力20Nm3/min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本标段投标人可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提供设备生产商具有的证明文件。 |
9. |
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及压缩空气储气罐 |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在开标之日起5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单台装置净化处理能力20Nm3/min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10. |
飞灰含碳量在线检测装置 |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至少在国内3台300MW及以上级火电机组中2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的成熟产品. |
11. |
煤水处理设备 |
1)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在开标之日起3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40m3/h及以上电子絮凝废水处理设备运行满1年的火电厂业绩,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清单,运行使用报告及水质报告等证明材料. |
12. |
机力通风冷却塔 |
1)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生产许可证,有美国CTI或欧洲CE认证。 3)在开标之日起5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设备且安全运行满1年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可以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提供设备生产商具有的以上证明文件。 |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