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火电厂循环冷却优化控制系统在燃气机组上的推广应用研究项目工程施工招标,详见下表(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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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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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DFY-JSJD-2017005 |
火电厂循环冷却优化控制系统在燃气机组上的推广应用研究项目工程施工 |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现有两套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汽轮机设备采用LCZ60-5.8/0.48/0.4型次高压、单缸、双压、无再热、下排汽、单轴、抽凝式机组。两台汽轮机组循环水系统采用母管制供水,2台机组共设4台循环水泵,5座机械通风冷却塔,两台机组在夏季抽汽工况下运行3台循环水泵;冬季抽汽工况,运行2台循环水泵,其它抽汽工况,根据实际情况,运行适当的循环水泵台数来满足工程需要。纯凝工况,两台机组4台循环水泵运行。本项目拟增设两台循环水泵变频器,一套优化控制系统和必要的仪表,通过对系统特性进行分析,优化运行控制程序,最终实现冷端系统的节能运行。 |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具有电站工程调试及试验或发电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或电力技术服务等;
3、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2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5、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9日
3、获取标书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9日下午17时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