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永清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服务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包编号、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见附件“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永清分公司2017年房屋零星维修框架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方面,凡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有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的能力。
(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能力。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专用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永清分公司2017年房屋零星维修框架招标需求一览表”。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7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1:20时,下午13:4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