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根据要求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
2、本次采购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内容:办公用房改造、维修、装饰等。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该工程采购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次投标评标活动。
6、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0月10日9:00至2017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