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含油污废水处理服务项目是将试油(气)机组现场井场产生的油泥装袋拉运至危废处理厂进行处置。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受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委托,就含油污废水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工作量不定,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报价要求”;
2.2 服务地点: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陇东项目部;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成立年限一年及以上(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经营范围包含油气田工业废水回收、处理及利用等相关内容; 3.2 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人民币(含1000万); 3.3 具有有效的当地省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4 所属处理厂有当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环评验收批复文件,或具有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准许在辖区内进行含油废弃物处理的正式函件;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场地及专业人员(提供设备及人员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资质,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资质的必须出具与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资质第三方公司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 3.7承诺近三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 3.9企业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收付业务操作规程”;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8时3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