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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减速器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减速器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受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减速器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受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减速器二次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NEC-JMNY-20171009-01/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减速器
数量:1台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赵固乡袁庄村南赵固二矿
交货期: 60天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 4.2、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3、投标人在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5、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4.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5.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4.5.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4.5.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5.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5.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4.5.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4.5.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4.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7、应具备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8、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4.9、必须具备投标产品的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资质证件,如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准用证。(如果国家和行业无此规定的,可不提供)。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要求投标厂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备注:请投标人制作标书时将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发票开具信息(加盖公章)的电子彩色扫描件与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内;并请投标人将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发票开具信息(加盖公章)的电子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焦煤供应处招标办邮箱,以便焦煤供应处给贵公司开具标书费发票。发票如需邮寄,请注明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邮费到付。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10-09 14:30:00起至2017-10-16 17:30:00期间(北京时间,8:00-11:30,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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