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17年度中关村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促进专项工作”(GXTC-171606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拨款,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超出本项目各包控制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招标内容:
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和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特点,重点围绕产业研究、京津冀合作、“十三五”规划、展示中心改造以及重大活动组织等方面开展产业促进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技术对接,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等,开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领域产业促进支撑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的条件:
3.1投标人应为: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