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齐北线齐齐哈尔至富裕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关于齐北线齐齐哈尔至富裕段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10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齐北线齐齐哈尔至富裕段增建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283号)文件批准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部关于齐北线齐齐哈尔至富裕段增建第二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326﹞号),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本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合作建设,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5%考虑,使用铁路自有资金;黑龙江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承担费用,征地拆迁费用经双方认可后计入地方相关项目股份;其余资金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贷款。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齐北线齐齐哈尔至富裕增建第二线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齐齐哈尔(含)至富裕(含),平齐线K570+821.9(齐齐哈尔站中心)至齐北线K62+365.51(富裕站中心),线路长62.904km。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土石方总量249×104m3,用地2083亩,大桥2座,中桥1座,正线铺轨93.118km,站线铺轨30.62km,新铺设道岔131组,封闭车站2座,房屋7437m2。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齐北线齐齐哈尔至富裕段增建第二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估工作。
水土保持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批复的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核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区、挖损面和占压面的基本情况,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出评价。核查已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及质量。对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完善意见。通过现场查勘,结合查阅施工、监理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的有关报告,评估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及指标体系,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技术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按时提交经过水保部门组织评审的总结报告。
3.1.3近三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铁路项目的竣工水保验收技术评估工作;
3.1.4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潜在的投标人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