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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庐山路北师大人行天桥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株洲市庐山路北师大人行天桥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7】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

 1.招标条件

本株洲市庐山路北师大人行天桥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7】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庐山路北师大人行天桥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2×22.15m钢结构人行天桥,全桥长度49.5m桥宽4.0m,主梁两端各设置折叠梯道,梯道宽2.5m。项目总投资341.12万元,其中工程费285.5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我市国家税务局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企业资质,还须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 第30号)的相关要求。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1 请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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