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机关办公楼、公寓楼翻新工程 已由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南省边防总队 以 武琼边后【2017】43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临高公-安边防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临城镇新镇北街11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机关办公楼、公寓楼进行翻新,翻新面积约3000平方米 。
2.3计划工期:_60_(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翻新方案、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7_年_10月 09_日至_2017_年_10 月_16_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