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济宁医学院、
四、项目编号:HT-2017-CG-270
五、项目说明: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消防器材采购与维保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禁止投标人借用其他公司资质投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时间:2017年10月13日前,每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