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属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局安置点)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综[2017]150号文下达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职工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I标段的施工(项目编号:FCCG2017工字221-1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标段分为3个子项目,每个子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如下描述: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规模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局安置点)工程I标段 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局安置点水电安装工程)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 室外进出线柜,电缆分支箱,电缆保护管敷设等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建设。 约273.648
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公路管理局安置点水电安装工程)-发电机房预算部分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 变压器安装,进出线柜,电缆分支箱等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建设。 约18.296
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管理局安置点给水工程)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 给水安装工程施工建设。 53.428
合计 345.372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6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合法资格,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保证安装完毕后能通过广西电网公司富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并送电。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后,尚要正式接入富川县电网并运行15天无异常方为工程验收合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