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外包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外包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
二、项目概况
(一)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外包入围项目
(二)服务
(三)预算资金:人民币1517万元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应商服务周期内年度评价为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五)入围数量:2家及以上。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为实现公司“产品领先型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实现公司“十三五规划”“85436”的经济发展目标,确保服务外包工作目标的实现,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按照公司服务外包计划,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本公司服务外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食堂服务、物流装卸服务、叉抱车装卸服务、特种工服务、生产辅助岗位等服务。本项目由于服务量与时间的不确定性,需公开招标确定入围供应商。待实际需要采购时,在入围供应商内通过比质比价方式实施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服务外包业务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或本企业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五)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可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彩印件“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六)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 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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