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柳青村至沟西公路及清水河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清水河县柳青村至沟西公路及清水河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以呼交发[2017]361号、呼交发[2016]35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清水河县柳青村至沟西公路位于清水河县城关镇西约18公里左右,本项目共设计有三条线路,分别为一条主线和两条支线,其中主线为旧109线至道则石盘村,支线一为水泥路至胖子梁村至薛家梁村,支线二为上阴嘴村至十八盘村;主线起点与旧109线相接,途径道则石盘村、胖子梁、薛家梁、上阴嘴、十八盘村,主线全长为4.635公里。支线一线路起点与曹天嚎-砂木沟水泥路相交,途径胖子梁村、薛家梁村,支线全长为2.437公里。支线二路线起点为上阴嘴,终点位十八盘村,支线二全长为1.188公里;项目全长为8.260公里。本项目主线、支线全部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采用4.5m,路面宽度采用3.5m,俩测设2x0.5m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天然砂砾垫层。
2.1.2清水河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为D级。标牌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7月25日,计划工期:8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清水河县柳青村至沟西公路及清水河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名称 | 工程名称 | 长度(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一标段 | 清水河县柳青村至沟西公路工程 | 8.260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等 |
二标段 | 清水河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37.25 | 标识标牌、波形护栏等 |
23.92 | |||
12.30 | |||
2.5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最近5 年内(201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3个公路等级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验收。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最近5 年内(201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3个公路等级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验收(每个业绩施工内容须包含标识牌、波形护栏的施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或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内蒙古自治区或呼和浩特市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2016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段指“项目经理”)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一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二部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下列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五年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署页)原件、未行贿犯罪告知函原件、企业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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