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电站厂房、船闸等孔口盖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桂发改农经〔2014〕1186号” 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3]46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75号,现对该项目的电站厂房、船闸等孔口盖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郁江干流南宁段邕江下游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上距南宁市邕江一桥44km,距老口枢纽74km,下距西津水电站124 km。邕宁水利枢纽是郁江老口~西津河段梯级补充规划中新增加的一个梯级,正常蓄水位67m,是一座以改善南宁城市环境和水景观、航运为主,兼顾其它的综合性水利枢纽。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9.6MW=57.6MW,多年平均发电量2.206亿kW?h,装机利用小时数3830h;本工程的接入电力系统方式采用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屯亮变电站后并入广西主电网,线路长度为13km。考虑到附近的变电站和负荷点不断增长,110kV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条件成熟时可按两回110kV线路接入电网。
电站安装6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采用两组三机一变扩大单元接线方案,即每三台9.6MW发电机组与一台S11-40000/121/10.5双卷电力变压器接成扩大单元接线。
110kV配电装置采用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主变压器和110kV配电装置均布置在电站厂房内。主变高压侧通过绝缘套管及GIS管道与GIS连接。
牛湾船闸级别为Ⅱ级,代表船型为2000t级集装箱船和1顶2×1000t级顶推船队。投资预算为1899.75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
2.3 招标编号:GSZBDL-NN-2017018
2.4计划交货期限: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供货,具体在合同谈判会上确定。
坝顶部分:(1)坝顶门机滑触线沟盖板1套;(2)左岸接头坝安全检测室进人孔盖板1套。
厂房部分:(1)发电厂房进水口拦污栅孔口顶部盖板6套;(2)发电厂房进水口检修门孔口顶部盖板1套;(3)发电厂房屋盖排水沟盖板2套;(4)厂房水轮机室下方设备巡检平台6套。
船闸部分:(1)船闸上闸首事故检修闸门孔口顶部盖板1套;(2)船闸上闸首事故检修闸门门库孔口顶部盖板1套;(3)船闸下闸首检修闸门门库孔口顶部盖板2套;(4)船闸上下闸首廊道工作门孔口顶部盖板4套;(5)船闸上闸首廊道上检修门孔口顶部盖板2套;(6)船闸下闸首廊道上检修门孔口顶部盖板2套;(7)船闸上下闸首廊道下检修门孔口顶部盖板4套;(8)船闸上闸首廊道进人孔盖板2套;(9)船闸上下闸首人字门A杆顶部盖板4套;(10)船闸上下闸首人字门B杆顶部盖板4套;(11)船闸浮式系船柱顶部盖板28套;(12)船闸上闸首电缆沟进人孔盖板1套;(13)船闸上闸首电缆竖井盖板2套;(14)闸墙顶部(左右侧)电缆沟盖板2套。
鱼道部分:鱼道补水管工作门孔口顶部盖板1套。
GIS房部分:GIS房吊物孔盖板1套。
包括对上述标项内容进行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防腐保护、包装、运输和交货、现场安装与调试,以及参加现场试验、交接验收和进行人员培训等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2信誉要求:(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招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即查询期限为开具告知函之日前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招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4业绩要求:近10年(自2007年10月~2017年9月)(指提供的业绩合同签订日期),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安全省力型盖板(或安全省力型设备吊装口,或采用重锤平衡、弹簧助力、液压助力、电动助力等方式进行开闭的盖板)的制造及供货业绩,并且上述设备已经投入使用,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已安全使用1年及以上。
需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①合同或合同协议书;②用户对运行或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如果投标人使用其改制、改组、重组前的公司业绩,须出具其公司名称变更过程的说明和证明文件、投标人合法使用改制、改组、重组前公司业绩的证明文件)。□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3.5其它要求: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
3.5.2 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10月~2017年9月已完成或正在执行合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的真实情况。所有未决诉讼的总额不能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10%。
3.5.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3.5.5 招标人可增加如下约定:
√截至开标之日过去的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和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10月27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