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青海湖南岸废弃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仁捷(2017)029号
开标时间:2017-10-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共和县国土资源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385万元
共和县青海湖南岸废弃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编号:仁捷(2017)029号
一、招标条件
本已由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共发改投资[2017]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共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规模与概况:
(1)项目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倒淌河镇、龙羊峡镇、黑马河乡、石乃亥乡、铁盖乡。
(2)工程规模:废弃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2月17日(45日历天)
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投标人须为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的企业;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环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诺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如若中标,不得更换技术负责人;
6、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8、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表;
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所要求的所有报名资料原件(除资质证书外)及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胶装成册。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原件核对后退还,如未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