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7年度京昆高速公路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段公路技术状况日常养护
定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度京昆高速公路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段公路技术状况日常养护定期检测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16]5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度京昆高速公路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段公路技术状况日常养护定期检测项目。
2.2、项目地点:京昆高速公路石家庄至冀晋界段。
2.3、项目内容:京昆高速公路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段2017年度路面、路基、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日常、定期检测评价项目及桥涵、隧道构造物定期检查。
2.4、服务要求:按照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具体要求,采用大型自动化检测设备,对路面、路基、沿线设施及桥涵、隧道构造物进行现场检测、调查、评定,提供相应检测结果、检评报告及协助采购人维护、录入其CPMS系统。对全线所有桥涵构造物设计参数做出统计。
2.5、服务周期:2017年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质检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近3年(2014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成功完成过一条高速公路路面、路基、沿线设施及桥涵、隧道构造物技术状况检测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投标。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7.1招标人将在开标前对报名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否决其投标,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3.7.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其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63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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