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山华能白杨河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用石灰石采购
1.2招标范围:华能白杨河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用石灰石,质量要求石灰石粉粒径(湿法脱硫),%过筛250目≥90。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2.1.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00万元,营业范围应包括脱硫用石灰石粉的生产、供货或运输等,供应能力不小于800吨/日。
2.2.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单位的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提供批复及验收意见原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石灰石粉质量检验报告,提供质量检测项目及设备清单备查,运输单位应有营运纸质,提供原件备查。
2.2.3投标人须提供石灰石粉生产单位的供货协议,具有营运资质或提供运输协作单位的营运资质,供货协议单位须具有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2.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300MW及以上电厂的石灰石粉业绩三份及以上(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关键内容)。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1日09:00时起至2017年10月16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2063元/标段。